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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增至每年300万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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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省残联积极争取中国残联下达的康复任务及资金支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由“十五”时期的每年13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每年300万元。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我省的残疾人康复工作由聋儿语训、儿麻矫治手术、白内障复明等“老三康”,逐步发展成为社区康复、精神病防治、智残儿童康复、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等“新十五康”。“十一五”前三年,中国残联、省财政及社会各界累计用于残疾人康复的投入超过一千四百万元,共使七万多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一万多例,供应辅助器具五万多件,肢体康复训练两千多人,并在七岁以下聋儿开展藏汉双语康复训练,填补了假肢机电装配、脑瘫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等多个康复领域的空白,康复效果明显。通过康复经费每户扶持4500元、各地残联配套、新型合作医疗报销等筹资办法,为38名脑瘫儿童实施了手术、药物、训练为一体的康复服务。同时,利用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精神病医疗救助项目一百多万元,为西宁、玉树、果洛、海南、海东、海北等地区的1370名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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