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听取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讲座 |
2009-04-30 |
|
青海新闻网讯 4月9日上午,省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听取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于安作的《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实施》专题讲座。省委书记强卫,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省委副书记骆惠宁,省政协主席白玛及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检察院检察长,省人大、省政协秘书长,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人大、省政协各专委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青单位、在宁的省管大企业,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曲青山主持会议。
于安同志长期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领域的研究,著有《降低政府规制》、《WTO协定国内实施读本》、《德国行政法》、《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协议(BOT)与行政合同法》等著作。在讲座中,他结合国情,旁征博引,分别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特点和重要原则、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适用范围和确定标准、突发事件应对法与国家总体应急制度的关系、应急制度及其设计、国家应急管理体制、预防和应急准备、预警期和预警措施、应急处置期和处置措施、事后恢复重建期、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措施等十个方面,深入讲解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实施方面的重大问题。与会同志认为,报告内容丰富,分析全面透彻,信息量大,针对性和现实性很强,对于我们依法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和提高处置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作用。 (作者:张启才 郝炜)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会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