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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工商系统采取十八条措施促进就业再就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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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海南州工商局、海南州个私协会立足职能,结合本地实际,从降低创业门槛、搭建创业平台、强化创业服务等方面入手,制定了《海南州工商系统促进就业再就业十八条服务措施》,全面实行“落实政策零库存、实行创业零收费、搭建平台零障碍、提供服务零距离”,努力为本地区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农牧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服务。
一、落实政策规定,实行创业“零收费”。对创办的所有企业在2009年度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变更费及年检费,对所有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户停止征收个体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对创办的广告经营单位免收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二、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门槛。放宽投资主体、经营范围、名称登记、场所登记等登记事项,减少登记环节,简化登记手续,积极推行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农牧民创业的惠民政策,加强农牧民创业的开业指导和政策咨询,降低开业门槛、对农牧民到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自产自销农畜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实行登记备案制,对依托农家院创办“农家乐”的,免收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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