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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提高村级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标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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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为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共和县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了行政村大小和村级运转经费及村干部报酬标准。一是按2007年底农牧民人口数确定行政村的大小。确定人口1000人以上为大村、1000人(含1000人)以下为小村,安排大村的年运转经费为15000元、小村运转经费l0000元,增补的村级运转经费已拨到乡镇核算中心账户。二是按2007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确定村干部报酬标准。按照2007年度牧业村人均纯收入3166元、农业村人均纯收入2677元,确定牧业村干部年报酬3200元,此已达到规定标准;确定农业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年报酬,由2008年的2400元提高到2700元,补发给农业村干部的300元报酬,已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村干部个人账户。村干部报酬、村级运转经费标准的提升和及时足额到位,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了村级运转经费。(供稿:共和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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