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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西瓦水电站首批机组具备启动条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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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4月10日至13日,国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专家组对拉西瓦水电站工程进行了首批机组启动前质量监督现场巡视和阶段质量监督。专家组认为拉西瓦水电站工程具备首批机组启动条件。
自2003年12月国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拉西瓦水电站工程截流阶段质量监督暨第一次现场巡视以来,截止2009年2月,共组织进行了七次质量监督现场巡视和阶段质量监督活动。每次巡视活动均按照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的要求,检查施工现场,阅读建设各方提交的自检报告,与各参建单位座谈及抽查部分工程原始记录及档案资料等,提出现场巡视报告或监督报告,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次首批机组启动前质量监督现场巡视和阶段质量监督活动是拉西瓦水电站投产发电前最后一次活动。专家组认为,黄河拉西瓦水电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工程建设实行业主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设计单位资质和通过招标选择的工程监理、施工(安装)单位、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机电设备供应厂商资质均满足国家有关资质要求。工程首批(5号、6号)机组启动相关工程面貌满足设计要求,首台机组启动不影响后续工程施工。拉西瓦水电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体系运行正常,工程质量处于较好的受控状态,已完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首批机组已完成无水调试和充水调试的各项工作,水库蓄水位达海拔高程2370米,满足最低运行水头要求,工程具备首批机组启动条件。 (作者:丁海生 王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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