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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开办仪式在西宁举行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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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李娜 报道)4月17日上午,省卫生厅在省委党校举办全省《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开班仪式。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党组书记陈资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行政学院,省卫生厅等部门的领导出席开班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为了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我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卫生厅与省行政学院将联合举办三期《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危机管理与应对、《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与政府责任、食品安全与医疗卫生单位责任、食品安全与企业社会责任、从三鹿事件看企业的食品安全经营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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