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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第二人民医院43名聘用人员与院方签订劳动合同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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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在劳动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关注之下,4月14日,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二院)终于和该院部分聘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他们购买了社会保险。至此,市二院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劳动部门的整改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市二院聘用的部分医生和护士接连向本报以及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该院长期与他们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也是千差万别,虽经多次协商但至今无果。劳动部门经过查实后要求该院限期整改,随后本报在3月17日A11版对此事进行了详细报道。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敦促该院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4月14日下午,市二院举行劳动合同签订仪式,并邀请市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前来办理人事代理有关事宜。据该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共有43人,分保险在医院的财务、医疗护理、药剂等多个部门,他们均取得了相关执业资格,同时医院还为他们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据了解,在签订合同之前,市二院还专门征求聘用人员的意见,并出台相关办法。对于签订合同人员的薪酬,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结合学历、工龄以及职称等因素,综合考虑其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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