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部门疏于监管 省环保厅给共和海晏亮“红牌” |
2009-04-30 |
|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环境保护厅暂停共和、海晏两县基础设施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不给这两个县安排环保能力建设项目,且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部分企业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4月20日,省环保厅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新华铁合金有限公司、海南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境内的青海世纪奥凯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镍铁冶炼项目、海晏县瑞丰铁合金有限公司、海晏县鑫宇铁合金有限公司等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还无视环保法律法规,变本加厉,擅自停运环保设施,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州、县环保部门未能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能,执法不严,疏于监管。鉴于上述原因,暂停共和、海晏两县基础设施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不给这两个县安排环保能力建设项目,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部分企业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严厉处罚,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实现主要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整改工作完成后,经过省环保厅全面验收通过后,方可解除限批。(作者:王春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