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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我省6000多名乡村医生将带薪上岗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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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新医改方案,我省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日前确定,全省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加成;大幅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补助标准;夯实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网底”。为此,各级财政每年将为4186个村卫生室增加乡医工作补助资金2164万元。这将使全省6000多名乡村医生彻底告别“自身难保”的窘境。
乡村医生在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为此,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将对全省范围内的乡村医生全部实行合同管理,鼓励高学历人才到农牧区基层工作。西宁市、海东地区在原有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600元的基础上增加补助4400元,达到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5000元;海北、海西、海南、黄南、果洛、玉树6个民族自治州在原有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1000元的基础上增加补助5000元,达到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6000元。对于考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或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另外再增加个人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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