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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监管治污两不力 海晏共和被限批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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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由于地方政府对环境监管不力、污染企业治理措施滞后,社会影响恶劣,该厅决定从4月16日起,暂停对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基础设施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暂不安排环保能力建设项目。对擅自违规审批的,将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在州、县环保部门未能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能,执法不严,疏于监管的情况下,海晏、共和两县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严重。如青海世纪奥凯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有关项目未批先建;海晏县瑞丰铁合金有限公司、海晏县鑫宇铁合金有限公司、共和新华铁合金有限公司、海南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环保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对此,省环境保护厅责令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立即停止建设违规项目,对违法排污行为实行严厉处罚,并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实现主要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以上企业的整改工作须经省环境保护厅验收通过,方可解除限批。(作者:星子 王晓泓)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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