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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湟中县法院实施强制措施 “老赖”主动还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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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而且态度蛮横,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而当其同村的村民得知原委后,主动凑钱帮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很短时间便履行拖欠达四年之久的1519元损害赔偿金给付义务。申请人拿着赔偿金满意而归,案件的圆满执结收到了执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马某与王某因人身损害发生赔偿纠纷,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不仅拒绝履行损害赔偿义务,而且态度恶劣强蛮,严重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湟中县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然而,被执行人王某在法院已经作出拘留决定的情况下,仍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不思悔改,拒绝主动履行义务,“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坐牢就坐牢,反正我是没钱”,态度粗暴无理。就在实施拘留时,王某同村的十多位围观的村民围拢了过来,向执行法官询问事情原由。当村民得知王某就一千多元钱拖延四年之久而不给付的情况后,纷纷摇头并表示王某拒绝履行义务、无视法律不应该。同时,在一位自称是王某邻居村民的带动下,在场的村民自发凑钱,在短短几分钟内,村民们便将凑齐的一千五百多元钱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王某也在执行人员的释法教育和在场村民的劝说下,自感毫无脸面,主动向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一起长达四年之久、涉诉信访的执行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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