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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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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省民政厅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在整改落实阶段取得成效,促进全面落实。
着眼强化制度建设,省民政厅进一步创新完善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自身建设方面,修订完善了《民政厅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下发了《民政厅老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民政厅表彰奖励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并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提出9项整改措施。在推进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起草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关于开展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起草了《青海省农村牧区敬老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青海省城市低收入居民界定实施办法》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并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广泛征求意见。同时,着手协调建立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联动机制,成立青海省减灾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参与、协调机制,实现民政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作者:郑教)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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