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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公诉处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诉效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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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省检察院公诉处紧贴工作实际,把“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了公诉效率。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检察院公诉处通过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梳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二审办案工作流程,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公诉处按照最高检察院《办理死刑第二审案件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以科学发展观谋划工作,实施公诉工作量化管理,对原《公诉工作考评细则》进行了修改,规范了公诉工作的科学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评比工作与办案质量预警机制挂起钩来,建立了全省公诉部门的竞争激励机制。同时,为保证公诉工作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合法有序地开展,公诉处采取对不起诉案件进行抽查和对无罪判决案件进行通报,切实在执法监督上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促进了公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体现了公诉一体化效应。同时,积极发挥公诉疑难案件研讨小组“会诊”案件的作用,对一些个案的出庭公诉和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诊,做好全面审查工作以及加强庭审讯问、质证的针对性,在法律问题的适用和证据的把握上做到有法可依,将公诉工作的各个步骤环节置于社会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提升了检察院公诉工作的效率和社会公信力。(作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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