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法院部署贯彻落实最高法“五个严禁”规定 |
2009-04-30 |
|
青海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五个严禁”规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施行的“五个严禁”的规定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实施意见及24小时自动接听举报录音电话和电子信箱。
发布会上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个严禁”的背景、现实意义和省高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措施进行了阐述和说明。发布会指出,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五个严禁”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把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五个严禁”的规定,做到熟记“五个严禁”,时刻警示自己、约束自己,同时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管好自己及身边的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省高院将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并将“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直接与法院的考核评价、法官的晋职晋级挂钩,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制;全省各级法院要在办公楼大厅和立案大厅等醒目位置及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举报反馈机制,对群众署名举报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要做到有一件核一件,件件有回音,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查处情况,取信于民,确保“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 (作者:张慧宁 严万全 袁继峰)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办公楼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