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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将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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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我省将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这些措施包括确定地方政府和企业减排责任和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和削减计划,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COD排放总量控制在7.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3.65万吨以内。抓住国家投资拉动内需的良好机遇,在抓紧湟水流域和其它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的同时,努力推进县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其中,西宁市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要在4月底前建成投运;大通、平安、民和、贵德县和德令哈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要在11月前建成投运;湟中、湟源和共和县污水处理厂年内要完成80%以上的工程量;西海镇和海晏县污水处理厂力争在年底投运;互助、循化、乐都和同仁县污水处理厂力争在6月底前开工建设,刚察、玉树县结古镇污水处理厂年内开工建设。今年我省还将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火电、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电石、碳化硅和有色金属冶炼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继续加大西宁、海东地区淀粉生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按期关停青海桥头铝电5万千瓦和锡铁山动力分公司1.8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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