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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集中开展公众聚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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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针对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公安部紧急通知,我省从2月中旬至9月中旬,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省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联合文化、工商、安全、建设等部门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排查:一是检查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二是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可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三是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四是检查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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