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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钢集团公司被评为2008年度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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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2009年元月8日下午,省政府在胜利宾馆10号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省上缴税收先进企业座谈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王大军代表公司参加了座谈会。会上,省政府副省长张光荣宣读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成绩突出企业的决定。
2008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等企业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造成国内经济运行困难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困难,深化改革,在上缴税收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上缴税收3亿元以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等9户企业2008年度“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荣誉称号,授予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分公司等6户企业2008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大户”荣誉称号,授予上缴税收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2008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西钢集团公司以2008年上缴税金44864万元、比上年增长22.40%的业绩名列2008年度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第7位,这是自2002年西钢重新夺回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荣誉称号后,连续7年被评为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也是自1990年起,西钢连续19年获得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或上缴利税大户称号。 (作者:樊世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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