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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总队部署火灾防控工作 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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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保证春节期间全省火灾形势的稳定。近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总队要求,各级消防部门要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铲除各类火灾隐患。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机关、科研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金融、通讯等要害部门,各种庆祝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单位和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严禁各类场所堵塞挤占疏散通道,严禁在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坚决清理占用防火通道的违章建筑、非法店铺,公共娱乐场所严禁使用烟花、爆竹、火炬等明火进行表演和娱乐活动,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严禁在营业期间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和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各地消防部队要在节日期间采取“错时”工作制,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尤其是公共娱乐场所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遗留隐患进行集中研究整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或停产停业不符合消防条件的各类场所,对重大火灾隐患拖延不改的单位,要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予以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对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全省一线值勤部队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加大,节庆活动增多等情况,严格落实执勤和灭火救援制度,调整增加一线执勤警力,加强对消防水源、执勤车辆和装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完整好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古建筑、旅游景点以及节日期间庆祝和集会活动等场所为重点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为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处置救援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袁立军 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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