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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院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青海高院-首页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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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青海高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学习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的“五个严禁”规定,并就省院机关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省院机关要起好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带头作用,坚持从严治警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深刻理解最高法院发布的“五个严禁”规定的重要意义,要求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对省院机关各部门违反禁令的人和事,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清理出司法队伍;二是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反腐败力度。突出抓好开展以个别法官廉政作风问题等为反面典型的廉政警示教育,让每一位同志在心灵深处有触动、受教育;三是加大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行使、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基本建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尽快落实巡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各部门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本单位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五是要充分利用“青海法院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内容和举报电话0971—6163035,举报电子信箱:qhsfjjjb@126.com,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者:严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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