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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以人为本2009,青海民生司法快步走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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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1月1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向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和推进民生司法,因为充分体现出保护人民、服务和方便群众的理念而受到人们的关注。
2008年,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以司法为民为要求,着力推进民生司法进程,在诉讼程序上便民,在裁判实际上护民,在延伸服务上利民,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院实行受理、登记、收费,发放诉讼指南和维权手册的“一站式”服务。人民法庭坚持直接立案,在乡镇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形成便民诉讼网络,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290次,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280万元。农牧区基层法院坚持坐堂问案与巡回办案结合,发扬“马背法庭”的光荣传统,把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了草原牧场和田间地头。在推进民生司法进程中,法院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坚持从快办理,去年共审结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757件,结案标的1990万元,实际执结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202件,执结标的金额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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