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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为何加收垃圾清运费
2009-04-30
青海新闻网讯 “我们已经交了物业管理费,可是这几天,物业
公司
为什么又让我们交垃圾清运费呀?”近日,有市民对此表示不解。 对此,西宁市城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说,凡辖区内没有自行清运垃圾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饭店、集贸市场、沿街门市部、家属院及小区,要在3月1日前到城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业务科签订承运垃圾合同,由城东区环卫服务
公司
有偿清运。垃圾清运费按照2004年西宁市发改委规定的垃圾清运费标准收取,有物业
公司
的小区,按照相关规定,凡是居民已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垃圾清运费已经包含在内,另外收费是不允许的。对于没有物业
公司
管理的小区,每人每月的垃圾清运费是6元钱,其中3元钱要交给城市管理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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