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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将从八个方面支持藏区建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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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力争3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和基本解决我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从2009年到2012年安排农民工公寓建设资金,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牧民的住房问题;规划青藏铁路沿线城镇体系及三江源地区城镇体系等……1月19日,记者从全省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青海藏区建设的文件精神,从八个方面支持藏区建设。
今年,我省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指导廉租住房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我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我省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给予倾斜,争取对海南、海北、黄南和海西等4州19个县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给予补助。按照廉租房对象户数,对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力争3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完善房地产相关政策,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培育房屋租赁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我省将帮助协调国家有关部委,从2009年到2012年安排农民工公寓建设资金,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牧民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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