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搜索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青海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
政治人物:胡锦涛
·
政治人物:吴邦国
·
政治人物:温家宝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
兰新铁路客运专线上半年开建 设
·
西宁市海湖体育中心昨天在海湖新
·
青海西宁发生一起暴力打砸派出所
·
青海省“省长信箱”办理情况通报
·
中国水电四局亮相宁杭铁路客运专
·
青海省党管武装“好书记”先进事
·
羊曲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
·
青海电信公司总经理秦学寿向广大
·
何挺任青海省副省长 青海省人大
·
办理准生证证件要备齐
交通违法处理新规施行 "天价滞纳金"今起被叫停
2009-04-30
青海新闻网讯 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
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4月1日起开始施行,记者从西宁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规定》要求,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从此“天价滞纳金”被取消。 昨日,西宁交警支队政委陈新平向记者介绍,此次新修订的《规定》较旧的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不同,第一是滞纳金不得超出罚款本金,其二是
交通
监控技术记录下的
交通
违法行为将在被记录之日起13个工作日后向社会公示。陈新平说,从4月1日,西宁市
交通
管理部门的
交通
安全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将开始进行全面升级,升级后的系统统计滞纳金时将不会超出罚款数额。
上一篇:
海南州邀请220余名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
下一篇: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专题研究湟源历史文化
[
打印此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相关链接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率北
·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视察青
·
西宁市的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已达16个
·
强行拉客 无照经营 水井巷、西大街两美容院
·
省地方病研究所家属院半个月发生4起入室盗
·
青海电信在行动:电子商务打造企业核心竞争
·
商家促销开学用品 暑假结束前“开学大戏”
·
青海双王锅炉有限公司竟然用伪证竞标欺骗客
·
三五年后废品回收站点将“进驻”全市各社区
·
"圆梦行动"稳步推进 425名贫困生月底可拿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
国
图工程
国
礼系列
国
情图鉴
国
史图鉴
国
学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