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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所有乡镇街道将建立社会治安综治工作中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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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我省所有乡镇、街道将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同时完成80%以上的村和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站建设任务。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站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综治工作中心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人民武装部等部门组成,同时,吸收民政、教育、工商、城管、土地、安全生产等部门参与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协作联动,形成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在建立综治工作中心的基础上,我省还将逐步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建立农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工作站在村、社区党支部或村、居委会领导下,接受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的业务指导,每个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设一名信息联络员。(作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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