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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要打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攻坚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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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4月7日,青海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参加了会议,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青代表院党组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通报全省法院第一季度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的清积工作。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法院共清理出执行积案6446件,其中有财产执行的689件,重点案件713件。截止3月31日,已执结有财产执行的案件570件,累计结案率为82.7%;执结重点案件276件,累计结案率38.7%。
会上,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副院长李建青要求全省法院,一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提高清积工作思想认识。各级法院的执行局长要随时向党组、向一把手汇报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院长要经常向党委、政府汇报清理执行积案进展情况,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二要把重点工作放在中央政法委督办的案件上,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核查、稳控工作,使每一起案件得到执结。各级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长和执行局长要对辖区法院的清积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对执行困难较大的案件要带头承包带头执行。三要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依法抓好全省法院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妥善处理好大中小型企业的执行案件,决不能出现因执行个案影响社会经济稳定、倒闭、破产等事件发生。四要严格规范执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标准,不得盲目随意的扩大使用范围,要严格把关程序和责任,分清责任。五要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特别是对有财产执行的曝光案件,对拒不履行的“赖账”人员要依法进行强制措施;各级法院要积极建立完善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基金机制,争取党委、政府对清积工作的支持,体现党和人民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六要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结合辖区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科学发展的执行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打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攻坚战,以实际行动为青海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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