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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不能作为药品使用 别因为尽孝心而带来遗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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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春节期间,很多人在回家过春节的同时,也在为尽孝心做着准备。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60%的人会选择送保健品给老人,特别是具有一定药用效果的产品目前消费者选择最多,但多数人对怎样选择保健品、保健品是不是假冒药品却不甚了解。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很多人选购保健品孝敬老人可以理解,但选购保健品时一定要对产品有一定的了解,要防止保健品冒充药品的情况出现。其实保健品和药品有很大的区别。假冒药品的保健品通常是在产品名称上做文章。从名称上暗示对某种疾病有独特的疗效,如“耳贴灵”、“骨质增生一贴灵”、“脚癣一次净”、“菌必净”等。还有,名称高度仿药品,如“慢炎舒柠”、“慢咽舒宁”(仿国药准字“慢严舒柠”)、“甘草片”(仿复方甘草片)、“双黄莲口服液”(仿双黄连口服液)、“666皮炎平”(仿999皮炎平)等。还有一些直接用药品名称来命名,如使用已有药品名称“川贝枇杷膏”、“妇科千金胶囊”等,消费者选择这些产品时一定要看清楚是药品还是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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