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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行评“信用村”树“致富标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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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农行青海省分行获悉,该行对信用良好的农牧户在发放贷款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努力改善信用环境,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工作,做到了真心支农,热心扶农,诚信促农,走出了一条特色信贷之路。
从1996年开始,该行首先在海东、海北等地区的农村进行创建和培育“信用户”、“信用村”的尝试后,于2003年制定实施了《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信用乡(镇)、县信贷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信用村信贷管理办法》等,从健全农村诚信教育体系、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信用担保体系等方面,明确并完善“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及管理制度。该行规定:各经营行对村委会及村办企业整体信用良好,本村贷款本息归还率在95%以上、具有良好资信记录的行政村,经由省农行审定后可评定为“信用村”;对愿意接受农行信贷监督,经营状况和信誉一贯良好,无不良贷款和欠息的农户可评定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户享受农行优先贷款、信用贷款和利率不上浮等优惠政策,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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