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4月24日下午,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近日,该局针对以往我市参合农民传染病患者需逐级转诊就医住院,既不方便参合农民传染病患者就医,也不利于传染病规范管理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卫生厅的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参合农民传染病患者就医程序的通知》,取消西宁地区参合农民传染病患者逐级转诊制度,参合农民传染病患者可直接在省传染病专科医院诊治和报销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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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局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不断改进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此次推出的这一改变流程、方便参合农民的举措,不仅加强和规范了对参合农民传染病患者疫情控制的管理和诊治工作。同时,也使我市参合农民传染病患者就医和报销医药费更为快捷和方便,推动了全市新农合建设的发展。 (作者:王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