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青海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刘晓阳同志逝世
2009-07-09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刘晓阳同志,于2009年4月28日在北京因病逝世,终年49岁。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刘晓阳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和强卫、宋秀岩、白恩培、赵乐际、骆惠宁、桑结加、白玛等领导,前往医院看望或通过各种方式对刘晓阳同志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tujian.org

  刘晓阳同志是陕西石泉人,1959年9月出生于青海西宁。1976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4月到湟中县汉东公社插队,1977年4月返城后在青海昆仑机械一厂工作,1981年9月考入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85年7月分配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86年9月任青海省贵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89年9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1996年5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审判庭庭长,1999年1月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1999年4月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3年3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6年1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法官。是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渝香人家"30名从业人员26人持伪
    ·青海西宁发生一起暴力打砸派出所袭警事件
    ·青海高院推出八项举措规范破产清算防止真逃
    ·青海青南藏区9县全面启动寄宿制学校建设工
    ·何挺任青海省副省长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村文化站开门等读者-农村文化站-首页<
    ·青海宽带用户数突破17万 增速位居全国第一
    ·劳动部门使出浑身解数 东区为农民工讨薪270
    ·西宁电网“千斤重担众人挑”市民不必担心雪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