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据省统计局4月13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省城镇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全年累计发放就业人员劳动报酬140.36亿元,比上年增加25.24亿元,增长21.93%。
据统计,去年我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30101元,比上年增加4783元,增长18.89%。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983元,增加4817元,增长18.41%,增速比上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统计分析认为,劳动报酬增幅提高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增人增加劳动报酬。此外,年底时行政事业单位增调补发了13个月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还有部分效益好的企业通过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了效益工资。 (作者:肖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