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我州根据《海南州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成立州建设项目稽查办公室对全州项目进行稽查,稽查办公室从监察、发改、审计、建设、财政、农牧、交通、水务、安置、环林、三江源办等11个部门抽调32名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项目稽查员库,根据稽查项目实际需要,从稽查员库中抽调相应人员,主要稽查国家、省、州、县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国债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政府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投资公司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各类借贷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和全州重点建设项目。(作者:华青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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