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近日,省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财政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我省财政将通过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财政资金、财政服务等手段,重点采取六项措施支持和帮助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这些措施具体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和支持州(地、市)级用自有财力增加对所属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并支持县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性中心市场建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快三江源地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进度,启动实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加大海西柴达木地区现有荒漠植被保护力度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整合财政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发展现代农牧业和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综合运用贴息、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推进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农村牧区教育事业、文化事业发展和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支持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落实财政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将油菜纳入良种补贴,扩大补贴范围。 tujian.org
●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推进“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模式,将县乡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的管理范围,乡镇以上财政保障农村牧区“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的正常需要等。(作者:啸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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