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6月4号到9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赴海南、果洛、玉树州就生态立法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期间桑杰一行走访牧户,召开座谈会,听取州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三地生态建设情况,并就生态立法问题与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桑杰指出,青海是全国的水源地和生态屏障,生态地位重要。国务院通过的《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为推动三江源等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建立生态补偿以及建立三江源国家级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我们应当认真地落实好,把三江源生态建设放在首位,全力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各项工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桑杰强调,生态立法具有非同一般的特殊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省情,制定出的相对科学与完善的《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充分体现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要坚持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原则,把从实际出发与注重理论指导相结合,总结借鉴与科学预测相结合,当地特色与国内、国际大势相结合,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来确定《条例》的指标,既要顾及全局并做到全面、系统,还要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个项目的先后顺序。此外,还要注意《条例》的可行性,要能够为人所接受,宽严适度,易于为人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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