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6月19日,海晏县森林公安局与甘子河乡达玉村和俄日村村委会,就普氏原羚栖息地保护项目协议全部签订,标志着该项目在海晏县境内顺利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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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普氏原羚栖息地协议保护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设期限为两年。该项目的实施,将重点解决普氏原羚枯水期饮水、枯草期食草等困难。通过与牧民签订协议,逐步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降低围栏,兴建通道,最大限度降低狼害、寄生虫害,使该区域内的普氏原羚种群数量得到保存和发展,普氏原羚栖息地生态得以改善。(作者: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