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近日,我省下发《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要按照《青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基本原则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实行省和州(市、地)、县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既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指出,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2009年首先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然后再逐步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整个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要求, “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意见》指出,要强化源头治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增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制度。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适时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日常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预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增强预算、财务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财政财务收支日常监管机制。要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健全全省和州(市、地)、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综合预算,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逐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深化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资金流向控制,强化账户和现金管理。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规范管理,资产收益要逐步纳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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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牵头,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省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完善协调机制。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各成员单位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方案、执行落实、重大案件移送等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建立起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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