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青海省检察院与省国资委联合召开了预防国企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近年来我省国企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以及国企职务犯罪的现状,针对会上所通报的国企职务犯罪案件多发这一问题,记者进行了专题采访。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案例一:2005年至2007年间,西宁市水务燃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营业处处长刘新杰、该公司原营业处生产科科长方河军伙同该公司原生产科职工武启民、王庆治、赵云,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收少交、隐瞒收入等方法将收取的水费或工程款据为私有,涉案金额47万余元。另外,刘新杰、方河军还利用核定用水性质或处理违章用水的职务便利,分别收受用水方贿赂5.6万元、4万元。被法院分别判处10年等不等的有期徒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案例二: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电解铝分公司党群女干事冯冲, 2007年5月至8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保管的分公司“小金库”(废旧物资返还款)里的1335073.63元先后多次挪用于个人炒股,致使款额全部亏空,案发后分文未追回,给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07年8月30日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2008年2月29日,大通县人民法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判处冯冲有期徒刑7年。判决后冯冲没有提出上诉。 tujian.org
然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的案件依旧持续发生,且逐渐呈现出高发态势。省检察院预防处负责人吴海燕告诉记者,自改革开放以来,无论全国还是我省国有企业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公职人员犯罪案件总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同时给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危机。这些案件的发生折射出了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新的趋势,即涉案人员集团化、作案手段专业化、利益关系交织化的新特点。她说,2007年至2009年6月,青海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95件405人,其中立查发生在国有企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11件149人,占检察机关立案总数的38%和37%。2007年立查发生在国有企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9件55人,2008年立查50件72人,2009年1月至6月立查22件22人,由此可见预防职务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预防工作可谓任重道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涉案金额增大、窝案串案增多成为国企职务犯罪主要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随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增多,通过对我省国企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检察官们认为,近年来我省所查处国企职务犯罪呈现出大案增多,涉案金额增大,犯罪性质相对集中、犯罪主体中企业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占较大的比例、窝案串案增多,职务犯罪呈现出相互利用、共同勾结的特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分析,2007年至今,我省共查处5万元以上的大案59件92人,分别占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总数和人数的53%和62%。其中,贪污案涉案金额为942.88万元,最高个案额为170余万元;受贿案涉案金额为310.9万元,最高个案额为59万元;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为5180.82万元,最高个案额为2800万元。私分国有资产涉案金额为176.36万元,最高个案为146.36万元可见涉案金额有逐步增大的趋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多处于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在企业或部门中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人财物的管理权和处置权。在立案查处的149人中,担任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有60人,占人员总数的40.2%。企业财务人员24人,占立案总数的16%;在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26件67人,占涉案总数的23%和45%,这些数字表明有越来越多企业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参与到了国企职务犯罪中。另一方面一些中小型企业利用改制时期企业产权不明晰,管理混乱等现象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由于资产处置处于不明晰状态,案发后极易造成法律认识上的分歧,因而案件性质难以界定,企业资产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这样的改制过程也就成了国企职务犯罪的温床。同时根据最新统计,在全省立查案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务犯罪人员达40名,占涉案人员总数的27%。其中本科以上14人,占涉案人员总数的9.4%;大专学历的职务犯罪人员26名,占涉案人员总数的17.4%。高学历人员因为学历高,犯罪手段也更隐蔽,这也成为了今年国企职务犯罪案件中呈现出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新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监督机制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成为国企职务犯罪主要成因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谈到国企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时,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李保国告诉记者,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高发,有复杂的社会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他认为国企职务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是,在国有企业中存在思想教育工作不够扎实;对派驻外地的下属企业缺乏健全的监管机制;监督制约不得力三方面的原因,因此加强监督制约与思想教育刻不容缓。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完善制度、加大打击力度为预防国企职务犯罪开出一剂良方 tujian.org
省检察院犯罪预防处的吴海燕处长对遏制和预防国有企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提出了具体的预防对策。她认为要想遏制国企职务犯罪高发的趋势,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要健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明财会纪律,严格按照申请报批等有关制度和程序办事,明确财务岗位奖惩标准,严惩财会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企业也要以民主管理制约个人权力,充分发挥和强化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以及广大干部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即时性、多层次、附随性的监督方式,真正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防止权力被滥用,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各项措施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其次要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国有企业相互间的联系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制度和组织,切实保证检、企双方共同开展预防工作及互相协调配合的经常性和一贯性。检、企双方要坚持“打击”和“预防”两手抓的根本原则,及时发现和查办犯罪,通过办案,起到惩处与警示的作用。再次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各企业应经常性地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各种警示教育形式,筑牢企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促使企业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法制意识,严格自律,增强抵制犯罪的能力,从而真正实现从腐败源入手,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最终目标。(作者:刘婷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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