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市政府出台了《格尔木市残疾人优惠政策若干规定》,格市广大残疾人朋友可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享受较过去更多的优惠政策。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次出台的残疾人优惠政策涉及残疾人康复、就业与培训、教育、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维权等方面。规定明确了残疾人朋友所应享受的优惠政策,比如在鼓励残疾人创业方面,全市各级工商、税务部门,对残疾人个人创业或者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将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减免开业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在残疾人教育方面,学校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并对寄宿残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在本市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200元的学习补助金;对考取全日制中专(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含3 2的大专)、全日制高等本科院校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按照困难程度,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残疾人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获得大专学历的奖励1000元,获得本科学历的奖励1500元。在残疾人就医方面,残疾人持残疾人证门诊就医,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免收挂号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住院,并持残联出具的贫、特困证明,医疗机构可给予减免20%的床位费和护理费,以及10%的手术费;格市人民医院对进行残疾类别等级鉴定的残疾人,持市残联出具的贫、特困证明,免收鉴定费;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搭乘市内公共汽车;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电表、有线电视专用线和接自来水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其户口所在地一致的,相关部门可在省主管部门和市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基础上优惠20%;有线电视初装费优惠20%;免收电力增容费和电表安装费,免收自来水增容费和水表安装费等。(作者:王秀云 任明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优惠就业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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