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蒲台乡立足服务“三农”,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四事制”,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乐都县蒲台乡依据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四事制”。即:问事制,要求村干部经常深入农户,问一问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一些群众需要办的事情;听事制,要求村干部耐心倾听群众反映的事和问题;议事制,每月召开一次“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群众反映的关系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集中讨论商议,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及时予以化解;办事制,对群众反映的事情要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给予办理,如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作者:马文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