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寻“光阴”竟然“寻”到了校园。近日,湟中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未成年人入校抢劫学生钱财一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小光(化名)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出生于1993年3月10日的小光,家住湟中县田家寨镇田家寨村,曾经在该镇某中学就读,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今年2月22日17时许,小光来到曾经就读的湟中县田家寨镇某中学男生宿舍楼504至508五个宿舍内,采用殴打的方式逼迫学生拿钱,他用木板殴打等手段,先后向学生孙某、张某等索要现金共计140元之后扬长而去。该校政教处发现这一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小光在家中被抓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小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到小光作案时还未满16周岁,且归案后认罪表现好、悔罪态度积极,依法应减轻处罚,本着对少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综合全案的情况,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小光表示不上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未成年人入校抢劫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湟中县人民法院法官介绍,从他们近年来受理的案件看,未成年人入校抢劫学生财物的案件时有发生,他们有的利用中午或傍晚老师较少的机会溜进校园,抢劫学生钱物;有的则是半夜翻墙进校,抢劫住校学生。学生及家长们强烈呼吁校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护。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发生这些案件的学校大多都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学校没有门卫制度或制度不严,陌生人很容易进入学校;有的学校学生宿舍与值班老师的住处相距较远,出了事,老师很难迅速赶到现场;有些学校由于经费等原因,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校门的值守,有的学校虽有值守人员但人手不足,经常出现有门无卫的情况,从而导致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何应对校园抢劫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校园内发生的抢劫案件,湟中法院办案法官提出以下建议:一、完善校园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严格门卫制度,白天没有专职门卫的,派老师轮留值守;夜间要安排老师进行巡视,确保住校生的安全。二、学校要开展自我保护教育,同学们受到敲诈勒索或抢劫时要携起手来,进行必要的抵抗。而事后,一定要及时报告老师,这样有助于警方迅速破案,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遭受侵害绝不能忍气吞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