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检察官充分尊重被告人权利并认真审查,酒后将医院的几扇玻璃门等砸坏的东某,差点就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日前,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人民检察院已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tujian.org
今年4月30日,东某酒后窜至海南州藏医院,将医院住院部门厅大门内的四扇钢化玻璃门及一扇病房门砸坏。公安机关立案后,根据海南州价格计划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被毁坏物品价值达6750元”的鉴定结果,在侦查终结后,于7月7日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移送共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时,被告人认为本案物价鉴定与自己在修复被毁坏的财物时所支付的费用差距很大,提出了重新鉴定被损物品价值的申请。办案人员充分尊重被告人的申诉权利,委托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重新鉴定。7月17日该中心作出复核裁定结论书,认定上述被损坏物品的价值为3558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个结论一出来,引起办案人员高度重视。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才应予立案追诉。现在本案被告人东某故意毁坏财物的价值是3558元,达不到立案追诉标准。于是共和县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办案人员解释,东某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只表示他的上述行为还未构成刑事犯罪,但显然已违法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仍将被追究相应的治安处罚责任。(作者:张海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玻璃大门物价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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