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西宁泰宁花园的王先生反映,小区有一个十几平方米的景观水池,物业公司居然将其租了出去。承租人在水池内蓄上水,放上小船,小水池成了一个供孩子们玩耍的娱乐场所。“景观水池是泰宁花园全体业主的,物业公司怎么能擅自出租。”王先生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8月6日,记者在泰宁花园看到,在只有十几平方米大的景观水池内放着7辆小水车和1个塑料大水球,孩子们正在玩耍,水池周围装有防护栏。“老板投入了三千多元,在水池周围装上了防护栏。”负责看守水池的两名小伙子说,他们只是负责看守场地,场地是不是物业公司租给老板的,他们并不知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泰宁花园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物业公司并没有将景观水池出租出去。物业公司今年6月才入驻泰宁花园,小区没有维修资金,自物业公司入驻后,已经垫资八十余万元修复小区围墙、安装摄像头、智能门等小区的基础设施。“要让投资者收回投资。”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自物业公司入驻以来,一直是亏损经营。以前,小区的景观水池没有防护栏,安全隐患比较大,为此,物业公司和投资者签订合同,投资者在水池周围安装防护栏。为了回报投资者,物业公司让投资人经营到10月。“签订合同是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该负责人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业主委员会知道这件事情,至于费用问题可以问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一名姓郭的委员说。 tujian.org
相关链接:公用场地的对外出租,应当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擅自出租(除非得到业主委员会的授权),租金除适当用作物业公司部分管理费外,其余部分应由全体业主共有,纳入公共维修基金账户,用于小区的公共区域维修、绿化、建设等。(作者:李月娟 陈瑞明)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出租场地回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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