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显成效。2009年来,囊谦县制定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方案》,选择具有资源条件、村“两委”班子领导能力强、党员带头致富积极性高、民风淳朴的香达镇香达村、青土村、吉曲乡巴沙村为试点村,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扶持贫困党员、群众兴办经济实体。通过组织人员深入试点村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农牧民党员带头组建互助资金组织,制定切合实际的村级实施方案和组织章程,以自筹和借贷方式筹集资金50万元,兴办了香达村采沙场、青土村乳制品营销合作社、巴沙村商铺房等3个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经济实体。截止目前,三个试点村互助资金经营实体启动营运已有近3个月,收入可观,参加互助资金组织农户对其经营实体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