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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聘律师当联络员
2009-08-26

   8月7日,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次特殊的颁证仪式,有5名律师被聘用为市检察院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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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具有法律服务专业特长的优势,并经常深入群众开展社会调查。为了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源,近日,格尔木检察院决定以联络员为依托,构建一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网,以便进一步增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畅通民事行政申诉渠道,更好地服务群众申诉,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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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用律师为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是加强和改进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重大举措,也是格尔木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希望受聘律师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正确引导不服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积极提供案件线索,促进民事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格尔木市检察院检察长郭玉清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涌认为检察院聘请律师为联络员的监督机制,是拓展民事行政监督工作渠道,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创新,既开全省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先河,又走在了全省检察系统的最前列。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受聘律师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做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及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对当事人提供的申诉材料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民事行政监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者:刘婷婷 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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