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乐都第一家“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建立并开始运行。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机制,缓解贫困村在发展生产、开发增收项目上的资金短缺问题,今年,乐都县确定在共和乡童家村、马厂乡甘沟滩村等十三个乡的十四个村试点“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每个村由中央财政拿出扶贫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设立“互助资金”,鼓励贫困村农户以自有资金入股,补充扩大“互助资金”规模,并接受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村民在发展生产、开发增收项目等方面遇到资金困难时,可以向“互助资金”组织提出3000元以下的借款申请。借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作者:李海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