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当同处一室的“病友”争相观看百年一遇的“日全食”时,只有巩淑敏仍静静躺在病床上,虽然她已经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法院判决书,但家庭的贫困和终身的残疾却让她始终无法面对生活。时至今日,巩淑敏已经在医院住了1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交通事故造成终身残疾 tujian.org
2008年5月9日,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柴达木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西宁特钢集团公司东门驶入道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内向后倒车时,将路过此地的巩淑敏当场撞倒并碾轧,经过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巩淑敏“右小腿离断伤,右股部皮肤剥脱伤,左胫骨开放性骨折”。交警在随后的事故认定中确认,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司机韩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巩淑敏伤情被鉴定为三级伤残。据此,巩淑敏向城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司机和车辆所属公司格尔木市江海商运有限公司赔偿她本人73684716元。对此,格尔木市江海商运有限公司认为,韩某驾驶的车辆属于挂靠性质,此次事故由驾驶员造成,因此应由其本人负责。肇事司机韩某则认为,巩淑敏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判赔39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4月,城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双方举证以及质证,法院于日前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格尔木市江海商运有限公司以及驾驶员韩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9529076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面对一审判决,巩淑敏的哥哥巩建华根本无法接受。据记者了解,巩淑敏离异后多年来一直和老母亲租房生活在一起,由于母亲没有工作,全靠低保金和巩淑敏赡养,二哥巩建军1996年患上病毒性脑炎至今生活无法自理,家中生活极其困难。车祸后,巩淑敏右腿膝关节以上被截肢,造成终身残疾。巩建华告诉记者,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事发后巩淑敏的治疗一次次被耽误,目前每天需要大量的抗菌素和白蛋白治疗,日花费在2000元左右,除此之外,还有护理费、误工费等等,这些负担已经让巩建华无法承受。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一审法院在判定残疾赔偿金时,参照的是200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而巩建华则认为事故发生在2008年,应该按照2008年度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来赔偿,而不能依照2007年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了解到,目前巩淑敏已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作者:赵凛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半挂半挂牵引车6元白蛋白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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