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到8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耀的率领下,赴祁连、门源、互助县就《森林法》及青海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查组听取了相关州县贯彻实施《森林法》及青海省实施办法等森林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察看森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灌丛保护等情况,深入了解各地在贯彻森林法及实施办法中的措施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查组认为,自《森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地在贯彻实施《森林法》及青海省实施办法中,广泛开展《森林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的全民意识;狠抓林业生态建设,实现森林资源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以保护为重点,强化森林资源防护建设,林业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森林覆盖率增加、江河水量增加、水源涵养功能增强、乱砍乱伐得到遏制、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查组指出,虽然,近年来我省各地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办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林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使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使保护森林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地在贯彻森林法及配套法规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了不少经验。各地对这些经验和做法要善于总结、发扬光大。同时,要不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促进林业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要教育与打击并重,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通过教育打击,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作者:韩晓红)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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