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于8月15日在我省拉开帷幕。当天,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平安县广场召开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启动仪式暨“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宣传活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根据中国公安部部署,自8月15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实行四个“一律”:对酒后驾车,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另外,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集中整治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同时加大对严重超速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组织和参与飙车的,将依法严格查处。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要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活动当日,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特意向广大司机朋友们发出了《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用实例倡导司机朋友们珍爱生命。西宁和海东地区交警支队的警员走上街头,为来往车辆行人分发宣传材料,讲解道路安全知识,提醒驾驶员朋友系好安全带。宣传材料中就有关如何解决驾驶员可能遇到的“困、乏”等问题,介绍的诸多方便、实用的方法受到了驾驶员朋友们的欢迎。在活动宣传点上,不时有群众主动索要宣传单,咨询道路行驶的相关问题。 (作者:苑玉虹 刘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