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牧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凡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年都可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引导、鼓励和吸引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高考落榜生,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社会适龄青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把既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又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适龄青年通过实行学分制转为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生,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后,通过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同时享受国家有关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和免费政策。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层次共同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惠民政策,宣传中等职业学校的就业形势,创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的增量部分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力争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规模的50%。(作者:赵静)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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