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青岛12月11日讯怀疑来店里的客人偷钱,在四方区开茶楼的袁某竟带了店里的几个人,将客人胡某带到一个仓库进行殴打,逼迫胡某写下承认盗窃的纸条。近日,法院公开审理后,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袁某告诉记者,他在青岛四方区开了一家茶楼,生意一直也不错。2007年10月30日晚,胡某来茶楼消费时,袁某认为他盗窃了店里的东西,眼看着胡某要走出大门,袁某赶忙上前将他拦住。“我当时真的以为他偷钱了,脑袋一发热就把他拦了下来,不让他离开我的店里。”袁某说。胡某被拦下之后,袁某带着店里的几个人,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对胡某开始殴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他们在店里把我打了一顿之后,又把我带到了一个仓库里,继续打我。”被害人胡某告诉记者,在袁某的店里大约呆了一会儿后,他被带到了一个仓库里,继续殴打。“他们五六个人拿着木棍往我的头上、身上打,嘴里还喊着让我写条承认偷了东西。”胡某说。一开始胡某抱着“宁死不屈”的想法,认为自己没偷东西,打死也不能承认,但实在熬不住袁某等几个人的殴打,写下了承认盗窃的纸条。晚上9点多,袁某几人驾车将胡某丢弃于四方区的一块空地后逃离。胡某被附近的居民发现送到医院,经法医鉴定,胡某皮肤挫伤,已构成轻伤;头顶部皮肤裂伤、面部皮肤裂伤、双眼青紫肿胀、右侧鼻骨骨折、右手环指近指关节脱位,均构成轻微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庭审中,袁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袁某他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袁某到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以判处缓刑。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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