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两个年轻男子真可恨,专门守候在中学生上下学的路上,将学生强行带至附近僻静处,对他们拳打脚踢,然后抢走其身上的财物和所骑的自行车。从2008年12月5日到12月16日,两人就作案五起。日前,两个男子被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男子路某和邢某都是1988年生人,二人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整日游手好闲,后来打起了抢劫反抗能力差的学生的主意。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2月5日,路某和邢某至历下区黑虎泉北路“大明全羊馆”对面附近,拦截住放学回家的济南泉城中学学生刘某(男,14岁)和韩某(男,14岁),将二人带至路旁环城河边的小树林内。路某先殴打了刘某,抢走其15元钱,又殴打了韩某,抢走其10元钱,随后二人又将两个学生的两辆自行车抢走。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2月8日,二人至黑虎泉北路东门桥北侧附近,拦截住济南市第五十中学学生李某(男,14岁),路某殴打了李某,抢走其山地自行车一辆、MP3 一部和装有30元钱的钱包一个。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2月15日18时许,二人至黑虎泉北路路边公厕附近,拦截住放学回家的济南泉城中学学生段某(男,12岁),将其强行带至路东环城河台阶处,路某对段某拳打脚踢,并用一把水果刀威胁段某,使其不敢反抗,随后二人抢走段某山地自行车一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人就是这样,在黑虎泉北路专挑学生下手抢劫。2008年12月17日,又在寻找作案目标的二人,被此前曾被他们抢劫的学生段某发现了,段某报警后,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路某。后来,邢某也到公安机关投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人专挑学生下手真是可恨,法院审理查明,二人共抢劫作案五次。法院遂以抢劫罪判处路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邢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